2020 年 9 月 16 日,航锦科技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与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新能实业”)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书》,新余昊月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13亿股股份作价28.1亿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武汉新能实业。
债务重组协议就经营合作做出规定: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现有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优势,维护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管理稳定,武汉新能实业同意债务重组完成后仍由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继续负责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并约定2021 年—2023年三年间,航锦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亿元、3.3亿元、3.7亿元。若三年期届满后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则上市公司股东暨现任董事长蔡卫东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武汉新能实业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和管理优势,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产业、资金、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持,继续实行“化工+电子”双主业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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